譯後記這種東西,如果不是真的很有感覺,是無法感動自己、更不可能感動讀者的。
前年譯完Julia Child傳記《茱莉雅的好時光》後,因為真的很愛那本書,也覺得自己從翻譯中受惠很多,因此寫了一篇
譯後記。
或許是因為那篇譯後記充滿了愛(自己厚臉皮地說),不久就接到臉譜出版社的編輯寫信來,問我要不要翻譯另一本傳記。身為傳記控的我,二話不說就接了。
《茱莉雅的好時光》全文共39.5萬字,譯完如同跑完39.5里的平地馬拉松。這本《富蘭克林傳》全文35萬字,根本是跑完高山馬拉松。翻譯《茱莉雅的好時光》哭了,因為她的人生令我感動。翻譯《富蘭克林傳》也哭了,因為我感覺永遠翻譯不完,連帶後面所有的案子像骨牌一樣,一本拖,本本拖(現在仍在收拾殘局)。
這本《富蘭克林傳》是《賈伯斯傳》作者寫的,他很會寫,但真的會把我搞死。
一來是因為富蘭克林活了84歲。
二來是他的身份實在太多了(辦報、搞出版、寫作、研究科學、發明東西、組社團、建圖書館、組消防隊、搞外交),一個人活一輩子,抵十個人活八輩子(我要大推 顏擇雅小姐的導讀,她的2000字導讀是那35萬字的精華)。
三來是書中引用了很多兩百年前的文章。譯完後,我完全可以理解為何某位知名譯者說,他從來不接譯一次大戰以前的東西,光是解讀古文就會把自己搞死。
但是啊,我還是好喜歡傳記,雖然我一邊翻譯、一邊咒罵富蘭克林為何包山包海包了那麼多工程,70幾歲還在忙著建國大業,而且動不動就寫文章針砭時事,但他的一生真是令人佩服,也讓我有機會更瞭解美國的建國過程。
目前書市裡有很多《富蘭克林自傳》,但那只寫到中年,當時美國還沒建國。如果你想更瞭解他的豐功偉業以及八卦(私生子及紅粉知己之類的),這本寫得很詳細,也挺有趣的(對八卦有興趣的人,可以先看編輯怎麼說:
p.s. 另外,感謝
苑舉正教授在導讀中的讚美,看完我又要哭了。好幾個月的辛苦,總算沒有白費。
本書不但內容精采,而且譯筆奇佳無比。在這一段複雜的歷史中,牽涉這麼多人物的情節下,譯者總是能夠精晰地把富蘭克林的一生,活生生地呈現在讀者面前。我認為,這份辛勞與努力,不但讓讀者可以平順地進入富蘭克林的生命,也是對於這位偉人的最大敬意。
閱讀《富蘭克林傳》的理由出版人 顏擇雅
用中文念,富蘭克林就是姓富,這中譯真是恰到好處。美國人想到富蘭克林,的確常常想到財富:自創的,而不是繼承的財富。在美國開國元勛之中,富蘭克林可說出身最寒微,致富又最快速。他畢生成就如此多元,跟他的創富能力絕對有關:四十二歲就賺夠錢退休,才可以投入他認為更有意義的追求。
然而,如今許多理財產品以「富蘭克林」為名,主要原因倒不是他為自己創富,而是他教別人創富。他的《自傳》還有《窮理查年鑑》,書裡都有許多教人理財致富的格言與準則,例如要珍惜光陰,還債不該拖延等等。勵志如今是美國一大產業,《與成功有約》這種書可以暢銷全球,《卡內基溝通與人際關係》則不只暢銷全球,還在作者過世數十年後繼續培訓講師,課程推陳出新,這一切的理念宗師正是富蘭克林。
這理念正是:致富是好的,小老百姓夢想致富是應該的。馬克斯.韋伯《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》一書以富蘭克林為資本主義代表,正在其「為致富而致富」的精神。致富本身即目的,不是為了買名車、住豪宅,也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厲害。事實上,他晚年出使法國之所以轟動巴黎社交界,一大原因正是他「衣敝緼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」。這種平實低調,美國現代許多富豪依然視為理所當然:例如愛吃漢堡配可樂的巴菲特,以休旅車代步的山姆.華頓(Walmart創辦人)。
財富不該拿來炫耀,卻可帶來自由。富蘭克林運用自由的方式是投入公益。說到公益,他不是積極而已,簡直狂熱:火災叢生就組救火隊,邊亂蜂起就組民防,醫療不足辦醫院,教育不足則辦大學。
這是他給美國的另一精神遺產:熱心公益才是真財富。十九世紀鋼鐵大亨卡內基在美、英蓋了兩千多間圖書館,比爾蓋茲在五十歲離開微軟投入公益,前面都有富蘭克林的啟發。
除了公益,他也接受徵召投入公職。五十歲開始,他就多次派駐倫敦,為北美殖民地交涉權益。這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,因為不管怎麼爭取,家鄉一定有人質疑他放水。但他視公職為一種榮譽,不支薪都值得。繼承這種精神的,今日最明顯例子就是川普,他在炫富這點雖然不像富蘭克林,「商而優而政」這點卻絕對是步富蘭克林後塵。
在美國以外的地方,富蘭克林最為人所知的功業當然是發明避雷針。這發明背後有名聞遐邇的風箏實驗,證明雷電發生原理。電學最基本的術語,諸如電池、電荷、導體、絕緣體、電容器,幾乎全出自他手筆。德國哲學家康德早在一七五五年(富蘭克林四十九歲時)就稱他為「現代普羅米修斯」,就是稱許他的電學成就。
這成就卻絕非偶然。他是匠人之子,從小熱愛敲敲打打。十幾歲學游泳就自製泳具,年紀大了眼睛老花就自製雙光眼鏡。出使英倫的航程他成了墨西哥灣洋流的第一位紀錄者,吹東北風時他觀察到暴雨來自西南,因此提出最早的氣象觀測理論。美國近兩百年發明家輩出,貝爾發明電話,愛迪生發明電燈和留聲機,近年全球稱羨的創客運動也源自美國,跟開國元勛就有一位發明狂絕對有關係。
富蘭克林熱愛做實驗,源自他對知識的熱愛。爸爸付不起學費,讓他在學校只能念兩年,以後全靠自學,拚命找書念,書本沒有的知識就自己做實驗。壯年後他成了西洋皆知的大學問家,連牛津也頒授榮譽博士。開國就有這樣的自學典範,美國於是成了相對來說比較不迷信學歷的國家。林肯也完全自學,沒任何學歷,卻無礙他在一八六○年當選總統。蘋果的賈柏斯、臉書的祖克柏格都沒拿到大學文憑,就獲得金主青睞,這種事在把學歷等同學問的國家就不可能發生。
對富蘭克林來說,自學並不只是吸收知識,也是修正自己的過往錯誤。他年輕時蓄過奴,經營的報紙也刊登過黑奴買賣廣告,但他一旦認知黑人智力與白人無異,立即投入廢奴運動。他大半生效忠大英,直到七十歲還在為北美殖民地爭取下議院席次,可是一旦同胞決定爭獨立,他毫不猶豫搭船返鄉,為了革命不惜與獨生子反目。
說到革命建國,總予人青春熱血的聯想。富蘭克林此時卻已經不青春也不熱血。無論是一七七六年起草《獨立宣言》,還是一七八七年制憲,他年齡皆已是其他與會代表平均年齡的兩倍。他對兩次會議的最大貢獻也不是慷慨激昂的演說,而是在會議僵持時講個笑話鬆弛氣氛,建議各方該怎麼各退一步。
這就要講到他的文學天才。他是美國式幽默的鼻祖,美國第一幅政治漫畫即出自他手筆。他出版的報紙、年鑑,賣點除了勵志格言,還有他擅長的幽默文章。從十九世紀的馬克吐溫,到今日久播不衰的《週末夜現場》、《辛普森家庭》幕後編劇,都是富蘭克林在文學上的徒子徒孫。
除了鬆弛氣氛,富蘭克林對美國製憲還有另一貢獻,就是一直站在民主這邊。在美國開國元勛之中,富蘭克林是最反對公民權要設財產門檻的。這點他的思想比制憲同僚整整進步了四十年,因為美國也要等到十九世紀二十年代,窮人才獲得平等參政權。
這就要講回他年輕時如何出版致富:他出版的報刊、年鑑暢銷,不是因為他討好大眾,而是因為他眼中的大眾就是千千萬萬個像他一樣的匠人之子,也夢想改善生活,也夢想增進知識,也夢想社會進步。他在二十歲時就認定這種夢想不分貧富,因此在八十歲時也認定國家在分配參政權時應該不分貧富。
這是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跟富蘭克林學習的:如何在八十歲時擁有一顆比四十歲晚輩更先進四十年的腦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