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我一直覺得《開卷年度好書》不關我的事,一來是我接案不太挑書,完全是隨緣,時間配合就接。二來是我覺得各種「選書」的肯定或遺漏,都無法反映出我對案子的投入。
直到前幾年《慢療》獲選為《開卷好書》,我突然對獎項多了一種認知。當然,上面的想法還是沒變,《慢療》獲選其實對我(譯者)的意義不大,雖然它確實是當年我最愛的書。
這個獎對台灣的編輯和美國的作者是非常大的肯定。這是作者的第一本書,也是第一本賣出的國外版權,後來因為台灣得獎了,大陸也買了版權。
我不知道這本書賣得如何,獲選為年度好書不見得可以帶給很多人好處,但它肯定了曾經為它付出心血的人,也讓它「或許」有了第二春,可以再多賣幾本。
然後,昨天看到臉友的貼文,我突然覺得很想哭。我覺得我們對書的很多愛,是很多人看不到的,我們做書其實是為了分享,是一種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感覺,但即使無法眾樂樂,依然很獨樂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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