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透過電郵收到某翻譯所的刊物,裡面出現這段文字。
我也翻譯過不少英國作者寫的書,如果只看內文,通常要判斷作者是英國人很簡單,就是一些拼字與用字遣詞明顯跟美語不同,比如color拼成colour,flat(英式) vs. apartment(美式)。
但是光從文體難易度,我覺得不是那麼容易辨別(雖然英國人講話比較機車)。就像繁體與簡體的科技報導,你可以從一些用字分辨(比如列印和打印),但整體來說,如果同樣是報導蘋果的新產品發表會,光從內文來看,只有文筆優劣的差別。畢竟,文字的書寫是為了溝通,連溝通都有困難,是表達力的問題,不是文化差異問題。
J.K. 羅琳並不會因為她是英國人,就寫出我們比較難懂的小說,無論是哈利波特或推理小說。好的英文,一看就知道是好的,不管是英式或美式。
今年被兩個英國作者搞死,兩個都是財經大老,句子常要看好幾次才能拆解,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美國出生的哈佛教授身上。我覺得這比較不是文化差異問題,而是書寫問題。
我想套用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的名句造句:「爛的英文都很相似,好的英文各有各的巧妙。
後記:後來跟馬來西亞從事翻譯的朋友聊到這件事,她提到大馬是用英式英文。國內很多人去英國念翻譯研究所,我想他們應該不會把英式英文當成難懂的藉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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