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翻譯的書裡,大概只有5%左右的書是交稿以後還可以收到一校稿。通常交出去的稿子就像潑出去的水,再見到已經是印成書了,也因此我通常收到新書不會特別拿起來翻看,因為看到被改錯的地方就心情不好。
一校稿的好處是可以即時挽救被改錯的地方,也可以看到自己誤譯或漏譯的地方(有些錯誤還特別低級,不知道當初到底為什麼會看錯)。
有些編輯真的非常認真,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有時間中英逐字對校整本書。他們通常可以幫我抓到錯譯或漏譯的地方。有些編輯則是讀到譯稿怪怪的,才會回去找出原文,不會整本逐字校對。畢竟,他們的工作量太大,一個人要搞定好幾本書,沒辦法逐句抓錯或抓漏。
至於外編,我常在想,是不是因為他們要證明自己真的有好好校稿,有時常覺得他們是「為了改而改」。很多地方其實不需要改,所以我不太喜歡外編改稿,比較喜歡編輯自己改稿。但因為編輯的工作量愈來愈多,有時不得不把工作交給外編。
今天又收到一份一校稿,應該是最近兩三年來的第二份(可見一校稿有多稀有),但校到最後已經有點火大。可是也很慶幸有回稿給我「平反」的機會,因為裡面有一些我無法認同的改法。
外編確實整本逐句中英對照了,但他標出很多地方,說我譯得「與原文不一樣」,只是因為我沒有直譯,採用意譯的方式,或是把句子拆開,更換順序了。我之所以沒有直譯,是因為那是一本科技書,但作者用字很隨性,我很懷疑直譯有多少人看得懂。有些字眼的漏譯不是故意的,而是因為真的譯出來並不會讓整句話的意思更清楚,反而會變得很累贅、甚至造成混淆。
至於一些改錯的地方,比如把電腦改成計算機(拜託,這裡是台灣,不是中國好嗎?),把幾十年前出現的應用程式改成app(幾十年前沒有手機app好嗎?),把physical(實體的)改成物理(physical是對應virtual,是關物理什麼事?)。看到spectrum一律改成光譜(內文明明跟光譜沒有關系)。
我改到有點腦充血,覺得真是浪費我的時間,但也慶幸有機會把錯誤改正回來,這種改稿的心理真是矛盾。一方面,覺得這些都是額外付出的時間,沒有回報(我大概花了十小時的時間,中間完全沒有休息,平常工作都沒那麼拼)。但另一方面又覺得,在出版前能夠訂正錯務實在太好了。
我最討厭的校稿形式就是叫你非改不可。幾年前遇到一個不可理喻的編輯,要求我一定要改掉某些用詞,只因為她不喜歡,但她也想不出更好的譯法。我覺得每個人都有用字遣詞的習慣,你要改怎樣,只要不是改錯意思,我都無所謂。但如果你也不知道怎麼改,卻硬要我改用別的字眼,我就覺得很奇怪。你要不要乾脆找其他譯者翻譯就好?
我遇過最厲害的編輯,是早安財經的編輯,她可以把六七十分的譯稿改到八九十分,恨不得把所有的稿子都交給她編。這樣改稿才有意思啊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